標 題: | 原民會對於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之訴求提出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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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針對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99年9月23日於行政院陳情,反對「排除原住民意願的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一事,行政院原民會表示,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是以充分尊重原住民族自治意願,保障原住民族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精神而制定,並以「現狀影響最小化」、「原住民族權益最大化」為立法原則,至有關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針對自治法之訴求顯有誤會;原民會孫主任委員大川表示會再尋找適當時機與他們溝通。 原民會強調針對部分團體不同訴求,除表示尊重外,也將虛心接受指教,並彙整各界意見納入未來立法參考。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公布後,雖然有不同聲音,但是它是歷經行政院近20次的協商會議,舉辦全國原住民族行政會議、分區座談會,徵詢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長、原住民同胞、民意代表,所彙成的共識意見,原民會14族族群委員代表也認為這是現階段較務實、可行的版本。 原民會特別表示,在行政院第3214次院會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後,將持續於各地開辦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說明會以及培養原住民族自治人才之培育課程,積極與各方意見領袖、原住民同胞、民意代表及原住民族團體溝通,使其瞭解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是現實面折衝下,最務實、可操作、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一部法律。 原民會孫大川主任委員表示,本會基於守護原住民族權利之立場,思考規劃兼顧務實面及可行性之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其核心在於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之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絕無排除原住民族意願之可能性。孫主委最後表示:「行政院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就像賽跑才剛就定位而已,面前還有很多的考驗正等著我們。期望立法院能夠儘速完成審查,以實踐民族自治的目標。非常謝謝原住民鄉親關心,原民會會持續作好溝通,也會虛心接受各界指正,期望原住民族各部落積極召開部落會議,累積原住民族自治最大能量,讓各族自治條件更加成熟,進而使民族自治,水到渠成。」 撰稿人:企劃處 曾興中(02)2557-1600轉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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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原民會對於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之訴求提出說明
http://www.apc.gov.tw/main/docDetail/detail_news.jsp?docid=PA000000005127&cateID=A0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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