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集水區保護林帶林木禁伐計畫補償 15日起受理登... |
標 題: | 原住民保留地集水區保護林帶林木禁伐計畫補償 15日起受理登記 |
公佈單位: | 行政處 |
公佈時間: | 2010/10/7 下午 05:09:41 |
公佈內容: | 南投縣政府配合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集水區保護林帶林木禁伐計畫,實施範圍包括位於水庫、主要河川、次要河川等水域的中上游及其支流普通河川周邊150公呎內之林地造林木,均辦理禁伐,並給予補償。補償部分將於10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受理登記,請原住民保留地之林農攜帶相關文件前往各鄉公所辦理登記,以維自身權利。 縣府原住民行政局表示,林農須攜帶每筆土地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印章、身分證及農會存款存摺正面影本等各1份,至鄉公所辦理登記。如土地為向鄉公所承租者,則須提供租賃契約書,向公所先行辦理登記。 |
附件檔案: | 無 |
有效時間: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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