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可就近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辦救助

標  題: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可就近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辦救助 
* 公佈單位:行政處 
* 公佈時間:2010/5/4 上午 11:20:04 
* 公佈內容:南投縣政府自99年5月1日起,將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業務委付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執行,民眾於遭遇經濟困境時,可就近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辦救助,而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案件,所衍生保護性、危險性個案,亦得由鄉鎮市公所介接轉由縣府社會工作員進行後續追蹤輔導。
縣府社會處表示,內政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措施自97年8月18日實施以來,縣府依社會救助法辦理該項業務,截至99年3月31日止,共計核補救助3,799人次,撥付救助金額約5,667萬元,有效協助紓緩突陷困境的民眾。
社會處表示,原由縣府執行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業務,因支援之社工人力為因應目前高關懷、家暴及性侵個案激增,縣府調整社工人力專勤,基於縮短行政流程等需要,及民眾申辦便捷等因素之考量,乃將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業務委由各鄉鎮市公所辦理,民眾可就近向公所申辦。
* 附件檔案:
* 有效時間:20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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